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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8, 2009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 (1)

Filed under: In English, in Chinese, 中文 — Rui Guo @ 4:32 pm

[Hearing a story of the cruelty in a Chinese prison, a friend commented that "[t]he horror of dehumanizing a person in such a wicked manner brought to my mind the troubling notion of why there are men who will allow themselves to become agents of evil on behalf of someone else.”

At the moment, I recalled the story of a great man Voltaire who had tirelessly combated cruelty. “The worst of the worthy sort of people,” Voltaire once said, “is that they are such cowards. A man groans over wrong, he shuts his lips, he takes his supper, he forgets.”]

voltaire

[伏尔泰说: “正是知识界的沉默,才造成了人民的不幸”]

1. 伏尔泰生平故事(引自·作为社会良心代言人的伏尔泰)

伏尔泰出生于一个法国的贵族之家,31岁时就以文才而名满天下。他创作的戏剧经常在宫廷内的剧场上演,他出版的诗集常常被人们抢购一空。欧洲许多国王都是他的朋友,但他却从20岁起,便不停地、尖锐辛辣地批评天主教会和君主专制,宣传“自由、平等、博爱”等等伟大思想。法王路易十五对他是又气又恨,但又以能与他坐在一起高谈艺术和哲学为荣。相比之下,我们中国的帝王们却很少有这样的雅兴和雅量,所以,我们中国5000年来便从来只有“富豪”而从无“贵族”。但欧洲的君主和贵族们就不同了,伏尔泰一生之中,曾两次因言论获罪而被路易十五关入巴士底狱。当他几次被判决逐出巴黎城外、到处流浪时,各地的贵族城堡却都热烈地欢迎他的光临。在他64岁之时,他花重金买下了这座边境的庄园,个中原因主要是:假如再有什么风吹草动、一旦再有什么“文字狱”的话,他随时一抬腿,就可以溜入那个以“自由”而著称的国度——瑞士。

一直到今天为止,伏尔泰都是以一个文学家、思想家而名世。而学术界也似乎没有什么人会把他看作是一个法学家。但隐居这座庄园的三年后,一宗发生在法国南部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却似一颗巨石,使伏尔泰的“快乐时光”激起了千重浪,而在此后的17年里,也使伏尔泰,从世人眼中一个优哉游哉的“自由骑士”,变成一个风尘仆仆地为法律正义而战的“大律师”或“人大代表”。

这宗冤案的故事大致上是这样的——

1761年,法国南部的图鲁兹小城法院,作出了一宗残忍的死刑判决。被判决的死囚名叫卡斯拉,是一个有6个儿女的普通商人和新教徒。当时,与罗马天主教徒在英国受尽迫害相反,在法国等天主教国家,则是新教徒们受尽了压迫和歧视。卡斯拉的儿子安东尼在大学读的是法律,但当他毕业时,有关当局却强迫他改变宗教信仰,否则,一辈子都休想取得成为法官或律师所必需的执照。在大学里,读了一脑门子“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等信条的这个年轻人,一口气咽不下,便在家里上吊自杀了。

丧子之痛,已令卡斯拉痛不欲生,更糟糕的是,在当时法国的法律中,居然还有一条蔑视自杀者、羞辱自杀者家属、没收其家庭财产的荒唐法律。卡斯拉无奈之下,向警局提供了其子“自然死亡”的虚假证词,想逃过这一劫。

那些猎犬似的警察们自然一眼就看穿了这个可怜的谎言,因为安东尼的脖子上有一条鲜明的勒痕。但“精明”的警察们却硬是把“自杀”说成了“谋杀”,而谋杀的动机则是“卡斯拉企图阻止儿子改信天主教”。这一来,当地民众的宗教狂热便被煽动起来。法庭不问情由便判卡斯拉有罪。卡斯拉竭力为自己辩护,可遭受到的是警察们惨无人道的酷刑逼供——他的四肢被绑在一张铁床上,用绞盘拉断,灌辣椒水、鞭打,放在十字架上用铁棒毒打。打了几小时后,他被拖到一个广场上,高高吊起,当众烧死。

两个星期之后,伏尔泰得知了这宗惨无人道的冤案。这位67岁的老人拍案而起,四处奔波,调查事件,接见受难者家属和证人,然后,他以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士的身份,挥笔写下了一篇长长的司法调查报告——《卡斯拉先生之死的原始文件》,付诸出版。整个欧洲都被这宗冤案震动了,英国、俄国和波兰的国王争相捐献金钱给死难者的家属,连法王路易十五也过问了此案。最终,3年之后,冤案得以平反,卡斯拉的家属获得3万锂的国家赔偿,而施行酷刑、制造冤案的警官、法官们,也遭到了相应的惩罚。

消息传来,伏尔泰老人又一次流出了热泪,一半是为平民的悲惨,一半是为司法的黑暗。

从此以后,直至他84岁逝世为止,伏尔泰老人都一直地、持续地充当了一个“为民请命”的包青天、海青天的角色。他向全欧洲的知识界发出呼吁:请用学者们的笔,用学者们的良知,去“呼唤欧洲那个沉睡的良心!”去向那不公正的法律、向黑暗的旧司法制度宣战!

2. 酷刑种类:

[这一段也许需要说明:这是从网上引来的一段,描述的是今天中国监狱、劳教所的酷刑。注意,这是今天还能在中国发现的酷刑,不是古代,也不是在“万恶的旧社会”监狱里。]

(一)、作用于肢体、关节的酷刑。主要通过绳具捆绑和悬吊等方法,使…肢体处于非正常状态,包括牵拉关节、韧带和强迫反关节来给受难者制造痛苦。

1. 捆绑,这是最常见的,通常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受难者的动作,起到拘禁作用或者为使用其他酷刑制造条件。捆绑的松紧程度对人体也能造成痛苦,尤其对女性有勒紧乳房和下阴的作用。

这里最常见的是反铐和手脚并铐,一个人腰弯着,手和脚被铐在一起,不要一小时,腰部就有断裂的感觉,三个小时就会昏厥过去。

2. 悬吊,是最常用的刑讯方法,受难者两臂向上,身体重量(包括施刑者可能另外施加的重量)的牵拉下手腕部会有剧痛,同时胸腔因牵拉而变形,长时间的悬吊可造成受难者呼吸困难,这与十字架致死的生理类似。使用倒吊的方式,会使受难者的头部充血,长时间倒吊有可能会出现七窍流血的情况。为加重牵拉的痛苦,使用悬吊常是绑吊受难者的两拇指或拇趾(使用倒吊时),因为其他指趾关节会因承受不住身体重量而完全拉断。…劳教所里经常使用悬吊有一种常用的特殊方法,就是将受难者吊到仅仅足尖着地的高度,使受难者既难以完全靠手腕或拇指承受全身重量,又不能完全靠趾尖支撑身体,极为痛苦…

3. “猴子抱桩,将受难者两手前绑(也可只绑拇指)抱住被迫弯曲的两膝,从膝弯处插进一根棍子,在棍子两端用绳索吊起(也可将棍子架到一定高度的其他器具上)。这时受难者的臀部、阴部和脚心完全暴露,利于施刑者使用其他手段。受难者在这种姿态下,手腕(拇指)、膝关节、腰部、颈部都将因身体各部分的重量受到挤压、扭曲和牵拉,十分痛苦。…

4、老虎凳,这是中国自古传承下来的特有的酷刑,…受难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三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五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人会昏厥。施刑者通常每加以块砖后会暂停一会,令受难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加重用刑力度。女性的韧带通常比男性柔软,所以她们在老虎凳上的受难时间会更长,往往要加到六块砖时才昏厥,在使用老虎凳时,会出现受难者大腿骨被折断的情况,这与施刑者对用刑力度掌握不当(过于急躁或者是愤怒)和腿部捆绑位置过高、松紧程度不当等因素有关

5、上大挂,将受难者双臂反绑(和双拇指反绑)吊起,用她自身的重量造成肩关节脱臼。肩关节是人体四肢大关节中活动范围最大、最易脱臼的,所以这样用刑时间不长就会给受难者造成最大痛苦。所谓坐飞机,与上大挂原理类似,是将受难者四肢同时反绑吊起。

其他捆绑、悬吊类的酷刑还有吊半边猪“(只吊受难者一侧的肢体)仙人指路“( 绑吊双脚和一臂) 等等,都属于上述悬吊酷刑。

(二)、针对人体皮下神经末梢的酷刑。一些神经末梢集中的部位,比如手指、脚趾、性器官等等,更是敏锐异常。人体神经网的分布特点,也形成许多皮下敏感区域,比如脊柱两侧、腋下、大腿内侧、两肋等等。因此,酷刑的使用者也就根据人体的这些生理特点进行刑讯,以较省力的手段给受难者造成极大的痛苦。我们所知的多种酷刑,绝大多数都属于这一类,专门针对女性的酷刑则基本上都是这一类。

运用这类酷刑的手段极多,主要有刺探、挤压、烫烙、烧烤、撕扯、摩擦、电击等等方式,多数方式一般不伤及肌肉和骨骼,但其种类之多和残忍程度则是各种酷刑中首屈一指的。

其中,刺探的刑具主要有各种长度的针、竹签、猪鬃、钢丝等等。主要针对人体末端神经末梢集中的部位,特别是手指和脚趾,猪鬃和钢丝主要用于某些特殊部位,例如男性的阴茎和女性的阴道。…

挤压用刑方法通常集中在受难者的手指和脚趾,最著名的方式是拶指。…

烫烙方式通常使用香烛、烟头等暗火。一般会立即在人体受刑部位形成三度烧伤,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受难者往往很快昏厥。而有经验的施刑者则要控制用刑的短暂时间,只形成有水泡的二度烧伤,受难者不会很快昏厥,而后撕破水泡能给受难者造成进一步的痛苦。烫烙的用刑部位甚多,通常是肋部(肋间神经所在)、背部 (脊柱两侧神经分布区)、大腿内侧、脚心等。还有就是针对集中人体神经末梢的粘膜部位如肛门、阴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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