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SJD)申请简介

根据哈佛法学院的要求,申请博士学习的学生必须在申请材料中提供个人信息、申请人完成的最高法律学位的正式成绩单、硕士论文、博士阶段准备研究的问题、硕士阶段导师的推荐信以及意向中的博士导师(其中至少有一位哈佛法学院教授)姓名。

申请材料中最核心的部分是一份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要写明:申请人的研究的重要性(在某一领域作出的学术贡献)、如何推进研究(方法论等)、申请学习的三个(或四个)领域、这些领域的学习在研究中的价值以及未来研究面临最大的挑战。申请人的三个(或四个)领域必须明示列出,每个领域必须有一位指导老师。各个领域要与研究题目密切相关。申请人可以列出一个跨学科的领域(例如法律经济学、历史学、哲学、政治学)。一直以来,哈佛法学院的研究计划要求非常高水准的学术准备,大致15-20页,英文6,000-10,000字。到2013年,哈佛法学院更改了要求,对研究计划要求不超过1500字(正文,不含脚注),最终成效如何尚待检验。

由于录取材料中常常包括未来的博士导师提交的推荐信(常有硕士阶段导师即为所申请的博士导师,而硕士阶段导师必须提交推荐信),博士导师有机会通过推荐信表明是否愿意指导该申请人的态度。事实上,每年都有一位博士导师为多个学生写推荐信、最终录取一人的情况。

录取决定是由一个五人委员会投票作出。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教师轮流担任。 如果委员会的5位教员中有人提交推荐信,投票时要回避。

申请材料清单(2013)

网上申请表

个人简历

推荐信(两封)

成绩单

托福成绩

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

硕士论文摘要(500字内)

硕士论文(或相当学术成果)

研究计划(1,500字以内)

奖学金申请

申请费85美元(可申请减免)